【文案】讓我們把主權拿回來!

(一)
公民意涵,來自現代國家「主權在民」的國民主權原理。國家主權不在君王或統治者,不在立法者、政黨、媒體或權力菁英;國家主權就是我們每一個血肉身軀的人民,每一個不分族群、黨派、語言、階級、教育程度或社會地位的人民。
我們,才是這個國家的主人。
馬英九是人民選舉產生的總統,國民黨是人民選舉產生的立法院絕對多數執政黨。這是國民主權原理的體現、這來自我們人民權力的授權委任。
但是,我們人民沒有授予馬英九掏空、出賣主權的任何權力,我們人民沒有授予馬英九兩岸協議黑箱化、架空國會審查的權力。
我們人民更不可能授權國民黨透過國共論壇等形式、把台灣內政外交與任何國外政黨私相授受;我們人民更沒有授權馬英九與國民黨全面把台灣去國家化、一中架構內政化、教育去台灣化。
馬英九與國民黨種種掏空與出賣主權的作為,不斷架空立憲主義、否定國民主權原理。
這是國家主權的外患危機,這是變相的竊國。我們要清楚指出,馬英九已經嚴重逾越民選總統的授權權限,國民黨已經符合政黨違憲規範的解散要件。
(二)
身為一個公民,我們擁有各種自由基本權利,人身自由、言論自由、集會遊行自由、思想自由、營業自由、財產權等權利,不受國家部門的不當侵犯。
身為一個公民,我們擁有各種經濟社會權利,生存權、工作權、教育權、弱勢正義與環境正義等權利,這是國家部門無以推卸的職責。
我們沒有授權馬英九與國民黨以軍警暴力不當侵犯人民言論與人身自由;我們沒有授權馬英九為了禮遇兩岸權貴宴席言歡,以軍警暴力不當侵犯人民營業自由與集會遊行自由。
我們不可能授權馬英九將台灣經濟全面向中國市場傾斜,輸送兩岸權貴政商集團的特權利益,枉顧台灣產業衰退與關廠、實質薪資負成長、失業率高漲的經濟危機。
我們更不可能授權馬英九用稅改與紓困圖利財團與有錢人,卻以無薪假與農業再生條例完全剝奪勞工農民的工作權、生存權與財產權,製造不公不義、民怨動盪的社會危機。
馬英九與國民黨用警棍蛇籠、司法牢籠的暴力統治,全然否定了國民主權原理,也摧毀這個國家自由民主的立憲精神。
馬英九與國民黨用威權統治掏空經濟、擴大貧富的經濟危機,出賣弱勢正義與社會正義的社會危機,完全顯露這個威權政權的心態,國家主權已不屬於每一個人民,這個國家主權只屬於兩岸政商權貴、特定統治階級與財團富豪。
(Read More...)



